國安五法最後一塊拼圖完成!攸關退將赴中活動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修正案今天(3日)三讀通過,未來少將以上人員退休後,將終身規範參與中國政治活動,也不能參加中國黨政軍舉辦之慶典或活動,做出「妨害國家尊嚴」行為,若違反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休給與,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若是無月退休給與者,服務機關得處新台幣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過去不少高階退將退休後,跑到中共所舉辦的慶典、活動,甚至在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演說時站起來拍手案例,有礙國家尊嚴,引起國人反彈,為此,行政院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9條之3、第91條修正草案。

根據第9條規定,「政務人員、直轄市長」、「國防、外交、科技、情報、中國事務或其他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人員」、「受前款機關委託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公務之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成員」,此三款退離職未滿三年之人員,以及「縣市長」,進入中國應經申請,並由相關單位審查許可。

國防、外交、科技、情報、中國事務或其他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人員進入中國前與返台後,則應向服務機關申報。

9之3修法明定,曾任國防、外交、中國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及情報機關首長,不得赴中參與中國黨政軍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舉辦的慶典或活動,而做出「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條文中也定義「妨害國家尊嚴行為」,是指向中國政權的旗、徽、歌做出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行為。

另外,修法中也提高違反相關規定罰則,若違反相關規定,情節嚴重者,得剝奪其月退休給與;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其無月退休給與者,服務機關得處新台幣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不滿民進黨強行通過兩岸關係條例,在野黨高舉「擴大管制、重傷人權」、「限縮兩岸互動,傷害台灣利益」等手牌,高喊「假國安之名,操作選舉」抗議,民進黨立委則是舉著「捍衛國土,守護民主」、「強化公職,赴中管理」反擊;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在發言時痛斥,這是民進黨2020大選選戰策略,操作統獨爭議、騙選票,國民黨不願隨著民進黨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