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餐飲業者朋友要注意!今(30)日,環保署公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將於明(1)日生效,未來,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內用」都不可再提供一次性使用的塑膠吸管。台北市環保局也叮嚀,明日開始就會展開稽查,未配合改善業者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7月1日就會展開塑膠吸管稽查,將會有近百人加入稽查體系。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屬緩衝期,若有出現違反情況,第1次違規將先進行勸導,7日勸導期後再次查訪,若還是不合格,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可處1200至6000元罰鍰。

明年6月30日緩衝期一過,第一次發現業者違規,環保局就會直接告發

環保局也強調,這項規定僅規範業者,消費者自備吸管到店用餐並不會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