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今(25)日媒體報導,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啟動高雄市旗津區到浙江溫州洞頭港小三通首航一事,大陸委員會表示,此係政治操作的欺騙作為,意圖為地方營造發大財的假象,漠視國家主權,挑戰中央政府在兩岸事務的權責,將給予嚴厲譴責。

陸委會表示,經查,這次主辦首航活動的「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其船舶運送業許可證,業於2019年1月23日經交通部航港局註銷,且該公司已於108年6月12日解散。

而且高雄市政府宣稱首航的2艘船仍在高雄港內,陸委會說,這次首航活動邀請函顯示的「永順2號」輪及「延鴻」輪皆非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船舶。「延鴻」輪的船東為昕宸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租船人為棨鴻輪船股份有限公司。「永順2號」輪的船東為棨鴻輪船股份有限公司。該2船舶目前皆在高雄港內,「永順2號」輪預報2019年7月31日出港,下一港為金門。「延鴻」輪目前預報2019年12月31日出港,下一港為烏坵。迄今上述2輪並未向航港局提出「小三通」及直航申請。

陸委會強調,高雄旗津及中國浙江省溫州洞頭均非「小三通」港口,依法並無「小三通」的可能性,即使經金門、馬祖再航行至中國,亦無停靠溫州洞頭的可能。

陸委會指出,若我方及陸方船舶非經許可載運貨物或人員往來兩岸,涉及違反兩岸航運、貨物進出口,以及人員往來相關規範,交通部及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主管機關可依據兩岸條例第28條、第29條、第80條(船舶直航兩岸)、第40條(貨物)以及第10條(人員)及移民法第74條等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最後,陸委會表示,綜合上述資訊,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今天舉辦的小三通首航活動,是個大騙局,其目的在營造其對外宣傳影片上所說的「貨出去,人進來,發大財」假象。而且,兩岸事務為中央權責不容侵犯,經該會接洽高雄市政府,該府人員表示,市政府觀光局長潘恆旭等人僅係受邀參加活動,該活動與市政府無關。該會善意提醒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只有一個,發大財要先顧好主權,不能違法亂紀,兩岸直航是中央職權,地方政府不得侵犯,若未經許可從事直航,相關機關將依兩岸條例及海運直航相關規定予以嚴厲處罰。若無直航之實,僅意在創造直航假象,則更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