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去年擬定的「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闖關失敗,今(4)日再度進入縣議會二讀討論,但因正反意見僵持,議長鍾東錦裁示表決,結果卻以9:25壓倒性比數被退回縣府。

苗栗縣議會上午進行二、三讀討論,與石虎保育密切相關的「為辦理苗栗縣石虎族群數量與分布調查得新台幣500萬元墊付案」先行三讀通過;至於第2度送交議會審查的「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在二讀討論階段,經出席35名議員表決,以贊成9票、反對25票,宣告闖關失敗。

縣議員張志宇、徐功凡、韓茂賢等人表達支持石虎保育立場,但傾向應先執行完畢石虎族群數量分布調查案,確定縣內石虎數量、棲息範圍後,再回頭針對草案內容審慎審查。

議員羅貴星、曾玟學、陳品安、黎煥強等人也陸續發言,強調草案內容總共9項條文,並未對私人產權做出限制,相關疑慮並不存在,甚至對友善諮詢、工法的私人開發給予表揚,「只有鼓勵沒有罰則」。

羅貴星表示,苗栗縣各項活動文宣看板處處看到石虎,「大家怎能一邊喊寶貝,一邊又斷了石虎生路」,呼籲其他議員支持通過宣示性意義重大的自治條例,向國人證明,苗栗雖窮,但窮得有志氣,堅持在開發與保育中找到平衡。

徐功凡指出,草案條例其實僅具象徵意義,既然內容空泛,縣內石虎數量又多,縣府何不好好調查完畢,再針對細節擬定更周延條文,再送交議會審查,更能兩全其美。

對於草案未能通過,台灣石虎保育協會也發表聲明指出,「事情回到原點未必不好,至少讓我們看清了,在苗栗縣要求公部門和多數議員保育石虎,保護我們的美好環境,居然是那麼困難的事情」。

台灣石虎保護協會表示,未來還有非常長的一段路要走,要更加努力,做更多的事情來讓人們看見石虎並且保育石虎。

台灣防止動物虐待協會也發出聲明表示遺憾,並提及雖然苗栗縣議會未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但他們不會放棄。

石虎因為過度開發及路殺的關係,可能導致瀕臨絕種。   圖:農委會林務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