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最怕遇到惡房東,像是惡名昭彰的張淑晶,為了避免民眾權益受損,內政部已研擬一套「張淑晶條款」訂立相關規定,今年6月1日起租屋新制將上路,行政院長蘇貞昌近日在Line上宣布3大重點,包括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以及電費不得超收等,違反規定之房東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行政院長蘇貞昌近日在官方Line帳號發布訊息,以長輩圖提醒租屋新制將於6月1日上路,新制3重點包括: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電費不得超過台電夏季電價等,提醒民眾家裡若有在租屋的子弟,請告訴他們這則好消息,讓大家出外打拚更安心。
而此3點來自於內政部的包租及轉租新制,內文明確規定押金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房客負擔的電費不得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電費金額,另明訂不得約定房客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遷入戶籍、稅費負擔之轉嫁等條款,若房東違反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