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阻止中國勢力滲透台灣民主,時代力量立院黨團日前推出「廣電三法」、《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後,今天(28日)再提出《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草案中規定,中國在台協力者若替中國介入我國選舉,最高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這次「反滲透干預法」草案共有三個關鍵要點。第一,對於境外敵對勢力,明確指向中國;第二則是界定「滲透干預行為」(第四條),包括替境外敵對勢力做政治性宣傳、發展組織及招募成員、從事選罷公投、為影響選舉結果做出宣傳、收購或併購具有敏感性科技,以及其他授權經主管機關公告的事項,避免未來掛一漏萬。
黃國昌指出,第三則是「在地協力者」的定義,如果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委託、資助或合作,而從事「滲透干預行為」,就會要求這些當事人先作申報及揭露,包括組織、組織金流來源、活動內容,讓社會大眾知悉團體內部重要資訊(第五條),也要求主管機關在專屬網站上完全地公開揭露(第八條),應登記未登記或是申報不實,也都會有法律責任,同時也明確規定主管機關的調查權限(第六條、第七條)。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呼籲,「反滲透干預法」草案能追查背後主使的境外敵對勢力,對台灣的重要性不言可喻,民主秩序的維護不分黨派,其他黨團有相似的民主防衛提案,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也都會支持,也希望各黨派擬總統參選人都能對「反滲透干預法」草案表態。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推出「反併吞滲透法」草案,要求受中國這類境外敵對勢力指使的「在地協力者」進行登記申報、並上網供民眾查閱,同時也明文規定主管機關的調查權限,拒不登記或登記不實都將受罰,同時也明文規定「在地協力者」不得進行遊說或替候選人站台、印發文宣等宣傳,補足現行法規規範不到的身份及行為樣態,以防止中國透過各種手段滲透台灣民主。
反對中國併吞滲透,時代力量前後推出四項法案。 圖:時代力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