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1)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7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其中延長核電廠使用執照20年以及訂定數位國家專法兩項提案必須舉行聽證會釐清爭議。而人民參與刑事審判應採陪審團制度、在核廢最終處置場起用錢不得興建或續建或延長核電廠、台灣應向國際宣布和平中立、修改動保法需執行流浪犬貓誘捕與絕育等四項提案,則必須再進行補正。另外2030年之前核電比率應超過燃煤發電提案則因補正後仍不符合規定而遭駁回。

中選會表示,經委員會議審議有舉行聽證必要,以釐清相關爭點之公投提案,包括:李敏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在核能安全管制機關審查通過後,政府應將現有核能電廠使用執照延長20年?」以及張善政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訂定數位國家專法,設立直屬行政院之中央二級機關『數位創新委員會』,發揮數位時代前瞻功能,來解決政府在數位時代法規鬆綁不及、政策創新不足的醫療長照、教育、金融、交通等各種問題?」。

另外,中選會指出,有4項公投提案先前已舉行聽證,經提委員會議審議,決議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包括:張靜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有關司法改革人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應該採取以美式陪審團審判為藍本的陪審制,作為我國未來刑事訴訟立法原則之創制?」以及蔡中岳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在『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啟用前,不得提出或執行新建、續建、擴建或延役核電廠之計畫?」。

還有呂秀蓮女士所提「你是否同意台灣應向國際宣布和平中立?」與黃泰山先生所提「你是否同意修改動物保護法,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動保機關應執行無主流浪犬貓之誘捕、絕育」等四案。

中選會也說明,廖彥朋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立法院應制定專法,使2030年以前達成核能發電比例不得低於燃煤發電?」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108年4月22日函請提案人的領銜人限期補正,但提案人之領銜人補正經提委員會審議,仍認定不符合規定,決議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