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核定明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全年366日,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有6個,分別為農曆除夕及春節(7日)、和平紀念日、國慶日(3日),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皆為4天。

外界關注春節連假放假天數,人事總處指出,經邀集相關機關討論後,建議維持現行除夕及春節法定放假日數與彈性調挪上班機制,並且在全年總放假日數不變的大前提下,於除夕前一天調整放假,擇期補班,以適度舒緩年節交通,調整後,未來農曆除夕及春節最少有7日連續假期。

人事總處說明,109年農曆除夕及春節連續假期自1月23日起至1月29日,共放假7日,並配合1月11日為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1月18日為10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2月1日及8日為術科考試,因此,於2月15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另外,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為同一日,並適逢星期六,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及內政部函釋,於4月2日補假、4月3日放假,因此,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有4日連續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