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蘇貞昌14日在臉書po文強調罰款不能用行動支付手續費不會由全體納稅人吸收,而且是「謠言」。結果遭媒體出示政院日前發給地方政府的公文「打臉」,政院今(16)天正式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相關機關函文的公文語意未盡清楚,且未在第一時間回覆地方政府所提釋疑,事後說明又未能明快清楚,讓社會清楚理解,蘇貞昌在此向社會表示歉意。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今天表示,蘇貞昌針對媒體近日利用顯著版面討論政府推動行動支付的便民政策,以及民眾以信用卡繳納公務機關各項費用所衍生手續費的議題,再次向社會大眾說明。

政院指出,今(108)年10月以前,民眾至公務機關臨櫃以信用卡支付各項規費及罰單等,相關手續費皆由各銀行吸收,政府並無編列預算支付。但因為政府開始大力推廣行動支付,預估筆數逐漸增多,手續費用也會逐漸增加,銀行表示今年10月以後不願繼續吸收,因此,當民眾至公務機關臨櫃繳納各項規費,無論以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所衍生的信用卡手續費,政府基於便民及效率,決定繼續以預算支應,「但不包含各種罰單手續費」。

但由於行政院相關機關函文的公文語意未盡清楚,且未在第一時間回覆地方政府所提釋疑,事後說明又未能明快清楚,讓社會清楚理解,蘇貞昌在此向社會表示歉意。蘇貞昌認為,行動支付是政府面對科技與時代進步,與時俱進推動的簡政便民政策,為創造政府、民眾、產業三贏局面,請大家多多支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