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行政院推動「2030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政策,未來雙語師資需求大增;對此,政府加緊推動「全英語師培」培育雙語教師,同時也在去年3月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開放修完師培課程僑、外生畢業後可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藉以獲取在台任中小學教師資格,期望能留下優質人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副司長李毓娟表示,今年3月考試中,首次有4位馬來西亞僑生參加。
李毓娟表示,若僑外生想在台灣任教,按現行「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外國人可任大專院校、僑民學校、實驗中學雙語部、雙語學校的各學科教師,但若在一般中小學,則限制只能任外國語文課程教師。
李毓娟強調,行政院去年11月通過的「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中,就考慮進一步開放外國人在中小學任教所有學科。草案現正在立法院排程審議中。
放寬外國教師任教,外界可能擔憂會擠壓本地人的工作機會,對此,李毓娟回應,任中小學教師仍需教師證,外籍人士必須在台灣修完教育學程、完成實習、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才能參加教師甄試,會有「有一定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