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須注意的細節相當多,但基本守則仍不能忘!高速公路局配合國道公路警察局於 9 處重點交流道出口設置高解析度攝影機,去年共取締出口違規駕駛逾 2 萬件,違規案例包含跨越槽化線行駛、插隊、跨越雙白線行駛等,高速公路局提醒民眾,返鄉掃墓時車流量大,應更留心交通規則,避免受罰。
根據統計,去年公警局共取締出口違規駕駛 19,963 件,其中取締跨越槽化線行駛件數最高者為國1林口A南向出口(6,287件)、跨越雙白線行駛件數最高者為國3甲木柵東向出口(96件)及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件數最高者為國3中和南向出口(299件)。
高公局表示,汽車於高速公路行駛時,若要變換車道或超車,應依現場標示進行,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若駕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或未保持安全距離與間隔、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有插隊之行為時,都有可能受罰。
而依公警局資料顯示,去(107)年光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違規件數便高達7萬2千餘件,其中近半數都是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且最常忽略使用方向燈的違規項目,分別為「在加速車道要變換至主線外側車道」、「主線要變換至減速車道」、「匝道內縮減或增設車道」、「外線要變換至開放路肩路段」,違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舉發,裁罰 3000 元以上、6000 元以下罰款。
高公局再次呼籲駕駛行經高速公路時須遵守相關規定,除可讓所有民眾行駛於安全的用路環境,更可以避免被罰,另也再次提醒,清明連假期間國道車流量大,北返時,可利用4月7日收假日0-10時暫停收費離峰時段避車潮,省時又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