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共諜周泓旭企圖吸收我方外交部官員未遂案,依《國安法》為中國發展情報組織未遂罪判刑1年2月定讞,台北地檢署計算定讞卷宗後,因周泓旭羈押天數與判決刑期相當,判定周不須再入監服刑。

來自中國遼寧的周泓旭,2016年以陸生身份取得政大企管碩士後,於2017年2月返台經商,遭控受中國共產黨主導的「臺灣民主自治同盟」指示,意圖策動中華民國外交部官員交付情資被舉報,違反《國家安全法》被逮捕,收押禁見,此外,北檢資料也顯示,從周泓旭的隨身硬碟中復原刪除資料後,找到多個檔案,包含「我系統開展台灣統派工作的做法體會」、「燎原計劃」,與涉嫌吸收台灣新黨青年王炳忠、侯漢廷與林明正的「星火T計劃」。

最高法院去年5月考量,周泓旭過去已因該案遭羈押1年2月與二審判決刑期相當,將周無保釋放,加上北檢執行計算後,將羈押天數折抵刑期後,判決周泓旭不須再入監,而周另涉吸收王炳忠等人的部分,將分案偵辦,並限制周出境、要求他每天到北檢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