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遏止酒駕,法務部日前提出《刑法》修正草案,酒駕累犯致人於死最重可處死刑,卻被學者、專家質疑恐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及國際人權兩公約。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今天(28日)受訪時表示,尊重行政院審議的版本,也要尊重兩公約規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刑法185-3條文修正草案。蔡碧仲說明,今天行政會會審議版本,院會會後也會說明,法務部送出的版本有死刑,若是酒駕累犯,曾被判酒駕、或是受緩起訴處分確定再犯,最終會處死刑。

針對外界質疑酒駕情節者處以死刑,恐違反憲法、兩公約,蔡碧仲強調,還是要經過行政院審議,周延地邀集學者、專家一起討論,「尊重兩公約的規定,也尊重行政院版審議決定」。

「刑法185條之3條文」修正案,朝野黨團、立委提出的版本多達29案,多數版本主張累犯、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說明時指出,人民最痛恨的罪犯,第一是酒駕,隨機殺人次之,某種程度上,酒駕也是隨機殺人;國民黨立委吳志揚也說,酒駕的行政裁罰已在星期二修法,若刑法修不夠多,會讓喝酒的人喝更多,酒測值超過0.25,反而罰得更輕,因此他主張,再犯致人於死,就是無期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