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酒駕肇事、致死事件頻傳備受關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5)天排案審查「道交條例」,預計明天上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中午若無共識,下午直接送院會表決,力拚三讀。藍委江啟臣、吳志揚等人上午質詢時接連痛批,歷經四次協商交通部至今未提出草案版本,直指「因為交通部自始就沒有主張,只會嗯嗯啊啊!」。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5日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邀請交通部長林佳龍等相關單位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朝野立委聚焦酒駕致死加重罰則,與車輛加裝酒精鎖(酒測點火連鎖裝置)議題。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質詢時表示,關於酒駕的修法,朝野黨團歷經四次協商,而最後一次2月26日協商完畢,各黨團無法簽署協商結論,因為交通部自始就沒有主張,針對委員提案,就只會嗯嗯啊阿,等到社會壓力來才勉強接受。
江啟臣砲轟,行政院長蘇貞昌宣示「酒駕零容忍」,但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朝野立委提出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交通部仍拿不出草案版本,法務部則預計28日把刑法185之3條草案版本送到行政院,「根本行政怠惰」。林佳龍緩頰,先前提的條文不夠全面,後來有新增一些議題進來。
此外,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TADD)上午也召開記者會,期盼立院盡速通過加重酒駕處罰條款,建議不論肇事與否,酒測值每公升超過0.25毫克,涉及公共危險罪,一律管收3到7天,車扣留一個月。
關於管收3到7天,林佳龍說,法務部單位研究後認為有困難。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回應,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沒有罰則,要考量訂於道交條例或內政部的社會秩序維護法,抑或是法務部的刑法。
最後,江啟臣詢問,公務員酒駕者,只要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15毫克者,一律拔除主管職務、記大過、撤職汰換,是否支持?林佳龍直言,政務官或公務員為民表率,應有更高的自我要求,若無法要求,就看能否用法律或行政的規定,課以更高的責任,這個理念「我支持」,不過職權上屬於人事行政總處,要尊重權責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