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兩週就瘦五公斤是真的嗎?台北市衛生局今(18)日指出,2018年度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1459件、裁罰7630萬5000元,其中以食品529件、裁罰3347萬元最多,主要都是宣稱減肥瘦身、皮膚美容、免疫力增強等。

衛生局食藥科長王明理表示,2018年度食品違規廣告共529件,以宣稱減肥瘦身136件、裁罰922萬元居冠,其次為皮膚美容66件、裁罰500萬元,免疫力61件居第3名,累計裁罰346萬元。

而 136件廣告宣稱減肥瘦身的產品中,罰鍰第1、2名分別為羅威氏的「纖先暢輕盈美麗勁爆價專案」、「長庚研發緩釋B群能量滿分專案」,依序挨罰180萬、72萬,第3名為「好速纖HELA SLIM」。

另外,違規廣告部分, 2018年違規廣告前三名,第1名為「羅威氏公司」,罰鍰累計783萬5000元,第2名由「塞席爾商美之本台灣分公司」及「昭和醫學公司」並列,兩家公司累計罰鍰皆達201萬元。 

王明理強調,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備減肥瘦身等涉及改變身體外觀功效,化粧品僅施於人體外部修飾容貌等,並不具醫療效能,民眾購買食品、化粧品前應停看聽。

王明理呼籲業者,食品廣告涉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可依食安法第28條規定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化粧品廣告誇大不實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可處5萬元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