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教育專業聯盟今(15)日召開記者會,痛批「教育部是踐踏教育專業的元兇,不僅欠缺教育專業,更欠缺教育政策專業」。

全國退休教師聯盟張美英理事長表示,校園內不適任教師是屬於個案,所有老師都是競競業業,我們的學生是孩子,而老師本身就是家長,絕大多數老師都是專業的,但當社會有聲音出來,教育部就開始修教師法,因此他們要呼籲部長多關愛老師。

新竹縣教師職業工會吳南嬿理事長指出,從此次教師法修法來看,教育部的思考是回應社會呼聲,而不是從專業的角度找出問題、解決問題。她提到,專審會(教師專業審查會)的專業度必須比一般老師專業更高,必須有能力去辨識形形色色的好教學,「若教師比例降到二分之一以下,這樣的審查會可以叫做專業審查會嗎?」

吳南嬿強調,這個政策雖然號稱抄襲美國的「同儕協助與同儕檢視政策(PAR),但美國教師的代表卻是不能低於一半,在美國其專責調查與輔導初任教師與不適任教師的輔導老師,不僅嚴格規定必須是在第一線任教的教育專業人員,還必須借調的到教育局,接受嚴格訓練。反觀我們教育部沒有固定受訓機制,但卻掌有老師生殺大權,從專審會的組成就已經要降低教師組織代表比例,「口口聲聲說要維護教育專業的教育部是不是只剩下專業二字?專業的內涵完全沒有,帶頭不尊重教育專業的教育部是不是不適任的教育部?」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李曼麗秘書長表示,教育部逕自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返鄉服務、參加研究、進修或教學準備等活動事項及總日數的辦法」,一旦修法後,教育部將可隨時任意調整中小學教師在寒暑假期間的到校日數與活動。李曼麗實際計算發現,教師沒有比一般的上班族多放幾天假,反而還比上班族多上了8.5天的班,「教育部修法踐踏教師,只好逼著我們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不過教育部強調,本次教師法修法並未改變現行寒、暑假制度,有關教師寒、暑假期間之返校服務、參加研究、進修等活動事項規定,原即已規範於「教師請假規則」以及「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本次教師法增訂第35條之目的,係在於提升法律規範之位階,使相關規定更明確,同時將教師返校進行教學準備活動的規定法制化,並未改變現行寒、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