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天津市核心發展的濱海新區人大常委會前主任張家星的涉嫌貪汙的起訴書近日公開,內容顯示張家星利用職務之便涉房地產的貿易行賄,並利用家人兄弟斂財,5年間收賄人民幣上億元。

起訴書內容提到,2004年至2009年,張家星直接或間接透過其弟張家月,索取、非法收受單位及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人民幣1.08億元(約新台幣5億元),並利用擔任天津市塘沽區區長的職務便利,為天津3家單位,於非法修建高爾夫球場、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等事宜上暗中提供協助,直到2015年4月24日,天津市紀委通報,發現張家星可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並要求他接受組織調查。

根據陸媒報導,張家星是天津反腐過程中遭調查的正廳級官員,據了解,張家星行賄範疇涉及房屋及土地貿易行賄,以及利用家人兄弟斂財,其中的交易團隊陣容相當龐雜,包括了胞弟張家月擔任乾股股東,在張家星的掌管下利用權利操控以超低價讓渡給塘沽區鴻正大公司,使其胞弟收取暴利,金額龐大,另一個胞弟張家亮則是港務局四公司的三產經理,在經營各大鋼廠的鐵礦業務過程中,也獲取了大量贓款。

依據公開資料顯示,張家星是天津市人,21歲時任塘沽區新城公社武裝部幹部、團委專職副書記,此後40年,在官場中步步高升,期間歷經了天津藉著中央支持,引進一批大型計劃的過程,計畫也拉動當地生產毛額(GDP)高速成長,成為大陸經濟「第三增長極」,天津濱海新區2016年GDP達到最高峰,為1兆2.31億元,年增10.8%,然而隨著中國經濟緩著陸後,濱海新區衰退反映在天津整體經濟表現上,2018年天津GDP增加3.6%,低於中國大陸全國水準3個百分點,落在中國城市中的末段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