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前檢察官陳玉珍,號稱「最貪女檢」,為了包庇非法賭博電玩店,六年收賄高達2300萬,最高法院於上個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定讞,台北地檢署在收到定讞判決後,目前已通知陳玉珍本人,在3月8日到案發監執行。
據了解,陳玉珍於1996年認識電玩業者施永華,後來施永華為了電玩店尋求陳玉珍的幫助,自1999年到2006年,按月支付25萬元給她,陳玉珍則利用檢方對同一被告「後案併前案」的分案漏洞,將施永華所有案件轉由她來偵辦,並且濫用權限以不起訴護航。
陳玉珍被以涉嫌貪汙罪起訴後,已繳回不法所得,自2014年台北地院判她12年徒刑後,上訴歷審均維持原判,全案已在2019年2月28日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