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今 (23)日表示,一名黃姓臺商去年5月間在越南胡志明市遭蕭姓臺商涉嫌夥眾恐嚇及傷害事,我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於接獲黃姓國人致電求助後,即積極協調越南相關單位協助涉及爭端的當事國人雙方,並陪同當事人至當地公安單位製作筆錄,亦通報胡志明市外務廳強調我對本案的高度重視,洽請越方確保國人在越權益及人身安全。

越南做生意10幾年的黃姓台商,去年5月遭另一名蕭姓台商和5名越南人綁架及暴力虐待,黃姓台商事後指控外交部駐越南當地的官員態度軟弱,不敢要求當地警方積極辦案,也不願提供就醫協助。黃姓台商認為,台灣駐地官員處理事情態度不佳,不顧台商權益,根本無法推動「南向政策」,需要檢討。

外交部表示,各國駐外機構例均不得干涉駐在國司法或行政決定,亦不宜介入或調解民事、刑事及商業糾紛,我駐處同仁在本案處理過程中善盡職責保護旅越國人的權益及安全,處理過程穩當妥適。

外交部指出,鑒於本案發生迄今已逾9個月,根據越南公安機關向駐處表示,蕭姓臺商在接受偵訊後亦已離開越南。有關媒體報導黃姓受害國人已向警察報案,並由嘉義地檢署受理偵辦乙節,若我檢警機關有調查需要,外交部及駐處將全力配合,並協助洽請越方提供相關事證等資料,以助釐清及早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