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蘇貞昌今(20)晚邀集民進黨立委討論同婚專法,並拍板取名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但據政院發言人Kolas Yataka(谷辣斯.尤達卡)會後轉述,42位與會立委並沒有看到整部草案的內容。但Kolas提到,她被告知草案的大致內容包括讓同志配偶可以有合法財產繼承權、醫療權、收養血緣子女,但同時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相關的權利義務,一樣要受到婚姻的規範,例如通姦罪、重婚罪一樣存在,也有為對方守貞的義務。

Kolas表示,蘇貞昌於晚間7點半進入會議室,先待立委們用完餐後,約7點50分才開始發言,會議只進行了約20分鐘。蘇貞昌感性的指出,希望不要把整個社會的力氣放在爭執法案名稱上,一步一步向前走,並希望挺同的朋友再等些時間,「先從無到有,再求更好」,蘇也指出,希望另一部分鄉親「給別人空間,就是給自己空間」,因為人類的進步都是一步一步的,窮人、女人的投票權也是一步一步推進的。

蘇貞昌同時表示,未來不會用黨紀要求黨員投票,並直言各位立委拿到草案條文後,可以細細解讀,依據大法官解釋,該草案內涵一切符合憲法規範,未來要一起承擔、面對,未來也不會動用黨紀要求黨員投票表決。

Kolas Yotaka轉述指出,外界有一些惡意的謠言,指同婚合法化會促進「多P」、人獸交、雜交和性解放等,但事實上,並不會因為有這部專法,而讓原本不合法的事情合法化。據她所知,該草案的大致內容包括:同志配偶可有合法財產繼承權、醫療權、收養血緣子女(繼親權)、同時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相關權利義務;現在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價值也在專法裡獲得相同保障,包括同性伴侶一樣要受到婚姻規範,一樣存在通姦罪、重婚罪等。

Kolas強調,依照大法官第748號解釋,再經過去年公投案的結果,政院對同性婚姻決定不修民法而起草專法,依照釋憲案精神有兩個前提,第一是婚姻自由、第二是平等保護,這將是首部以釋憲案為名的法案。

蘇貞昌在會中也建議立法院民進黨團,該草案在立院審議時,立委可以就草案內容自由發表意見,不會以黨紀約束立委,與會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表達認同之意。蘇同時提醒,依釋憲案規定,5月24日是立法期限,屆時若沒有完成立法,同性伴侶就可以依民法登記結婚,這是歷史的一刻,希望即將通過的專法,可以獲得挺同跟反同團體的支持。

今晚除了42名立委出席外,行政院出席者包括蘇貞昌、副院長陳其邁、秘書長李孟諺、副秘書長何佩珊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