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爆料,國內有間網路叫車服務業者,投資人雖然是台灣人,但事實上背後是中資介入,他認為應該修補審查機制漏洞,除提高罰鍰外,更須承擔刑事責任;經濟部投審會第四組組長楊淑玲回應,他們已經請當事人再提供財務資料,若有違法、一定依法辦理。
黃國昌、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王奕凱、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今天共同召開記者會。黃國昌指控,台灣的運輸服務業TaxiGo與觔斗雲科技,雖然持有股份者為台灣人,背後卻引中國資金介入,是利用台灣人頭方式,規避投審會的審查制度,而該中資就是中國北京獵豹移動,其董事長傅盛具濃厚的中國共產黨色彩,擔任中國共產黨獵豹移動黨支部書記,此舉將台灣人民的個資暴露在中共控制之下。
黃國昌說,該個案嚴重性在於沒有採另立巧門的方式,規避審查機制,而是違法虛偽陳述的刑事犯罪行為,為因應中資透過各種不同的方式隱匿或冒名來台,早已不斷呼籲行政機關正視此問題,並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條文的修正與增訂,除提高罰鍰外,更須承擔刑事責任,科以罰金,以敬效尤,否則就現行的法規範而言,罰則可說是無關痛癢,完全沒有嚇阻的效力。
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王奕凱拿出2017年的文件,郵件中清楚羅列投資人的借貸內容與投資計畫,通訊軟體對話中,匯款帳戶資訊、匯款確認以及董事的分配紀錄皆詳細載明,與中資有關;他呼籲,如此違法行為,除了影響國安外,也讓股東的權益受到損害,投審會、交通部及國安單位,應正視我國運輸業所身陷的嚴重問題,立即做出具體作為。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則說,現行狀況是,房子有大象,但主管機關告訴們抓不到、沒看到中資,個案顯示現行查核制度存在嚴重問題,導致中資違法投資的事實明確,主管機關卻無法認定是否為中資。
賴中強提出目前面臨問題,包括中資透過多層次控股公司來台進行投資,投審會所訂定之綜合持股計算法並無法解決該漏洞;中資透過非股權的投資,例如借貸、債權持有或業務往來等行為支持台灣人頭所設立的公司;現行的港資不能定義為中資,導致具有中國背景的人員透過入籍香港,實質控制台資企業;台灣人擔任冒名人頭的情況猖獗;投審會在審查中就算查到了上述問題,實際能採取的作為受限於現今的法規範,就如同杯水車薪一般。他認為,應重新審視目前的查核制度,可藉由效法澳洲,讓隱匿、冒名之人員負起刑事責任,課予刑責等方式,一步步處理當今所存在中資審查的漏洞。
黃國昌出示關係圖。 圖:黃國昌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