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18)天和立法院民進黨團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經過兩個小時的會議,決定提出立法院新會期47項最優先修正法案,其中,將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明訂兩岸簽署和平協議之前應該先舉行公投,並訂出條件與門檻。另外,法務部也會因應公投結果及大法官釋憲提出相關專法如同婚專法等。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在會後轉述指出,該修法就是希望兩岸在進行任何協議前,協議內容必須由台灣2300萬人決定,必須尊重台灣人民,再經過公投的程序獲得大部分台灣人民的支持。

Kolas Yotaka也表示,將管制台灣人到中國領取居住證,規定領取居住證的台灣人必須向政府報備,除非放棄一定時間,否則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或者擔任軍人、公務員、各級公立學校教師,但不影響其投票權,而「機敏機關」如情報機關的限制更嚴格。至於是否針對隱瞞者訂定罰則,Kolas說,目前草案還在研擬中,可能會朝這個方向討論。 

在47項優先法案中,為因應中美貿易戰、振興經濟的強台措施共有6項,而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除了明訂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應先舉行公投,並訂出條件與門檻外,也將退離職公務員赴陸管制期間修正為最短三年,同時增訂申報機制,並限制領居住證者參選機敏公職權利等。並調整陸資未經許可來臺從事投資行為之罰鍰額度,並將陸資投資事業規避主管機關檢查者納入裁罰對象。至於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則強化退離職人員出境管制機制;嚇阻洩漏、交付、刺探或收集國家機密者,共5則和國家安全相關的修正草案。

其他15案則和振興經濟、輕稅簡政、司法改革和毒品防制有關,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被列入優先法案的還有內政部為杜絕境外勢力介入選舉,而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併案審查),刪除罷免不得宣傳之規定、定明得推薦總統及副總統候選人之政黨資格、定明現任公教人員擔任投票所及開票所管理員之比例。以及修正「公投法」,延長公投案公告成立後應舉行公投期間為至少3個月,以改革公投選務亂象。

也有7項法案修正和「防治假訊息」有關,而因應普悠瑪事故的後續作為,則將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的名稱改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修正相關權限職掌。以及提高酒駕、拒測及累犯罰鍰,嚇阻酒駕行為。並有4項修正草案和兒少權益即虐童有關,而法務部也會因應公投結果及大法官釋憲提出相關專法如同婚專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