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兒子買回家的肉圓沒加辣而暴打妻兒的林姓男子,鄉民稱其為「肉圓爸」,1月施暴影片被公開後引起眾怒,新北市2名陳姓男子昨(15)日憤而奔往其住處毆打「肉圓爸」,以示「正義」,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人各新台幣2000元,全案可抗告。
林男「肉圓爸」長期精神狀態不穩定,上個月因兒子幫買的肉圓未加辣,就抓著兒子的衣領賞巴掌,在旁的妻子為了護童也遭到暴打,影片在臉書曝光後引起眾怒,新北市一群陳姓男子打著「私刑正義」前往其住處,其中2名陳姓男子一開門就朝林男臉部、下巴打。
雖林男事後不提告,但新北地方法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各裁處罰鍰新台幣2000元,全案可抗告。檢調表示,來自蘆洲7名男子昨天前往林男住所,其中綽號為「鱷魚」一開始就拿出辣椒要林男吃下,另外一名男子對林男摑掌,蘆洲警方接報後趕往現場將動手的2名陳男依法送辦。
三重簡易庭法官裁定書表示,雖然任何人看到家暴影片都會有憤慨之心,,但「不能用暴力解決暴力」,動用私刑而行「私法正義」並非正義,不但無法妥適處理社會紛爭,反有妨礙公共秩序、社會安寧。法官呼籲,應積極主動報請專業執法人員,如警察、檢察官依正當法律程序介入處理,才可避免己身誤踏違法而受罰,也可兼顧實現正義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