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新竹市黨部主委、律師邱顯智今(13)日於臉書發文表示,工會理事長是一個非常危險,也會馬上被資方「點痣做記號」的工作,以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為例,在華航修飛機修了三十年,幾乎每年都被記大過,民刑事訴訟不斷,但他還是堅定地往前走。他說,「台灣罷工限制重重,這些法規不是要讓人可以方便罷工,而是不讓人罷工!」

邱顯智指出,「台灣要罷工,首先,必須要有一個工會。而根據工會法,必須要有三十人才可以組成工會,這跟其他國家比起來,實在是一個相當高的門檻,有了工會,就必須要有工會幹部,工會的理事長,但,誰要當工會理事長?」

邱顯智表示,台灣的工會覆蓋率相當的低,據調查只有百分之六,不到一千家工會。百分之九十幾的台灣勞工,沒有工會保護。這些百分之九十幾的台灣勞工,連罷工的第一步:有工會,都達不到。此外,邱顯智認為成立工會困難,在於一站出來,就是跟資方站在對立面,這對於公司管理階層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邱顯智提到,即使有了工會,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只有所謂的「調整事項」,例如爭取年終獎金、津貼或像這一次的加派機師等事項,才可以罷工。「權利事項」,例如資遣費、積欠工資則不可以罷工,只能去法院提告。邱顯智說,若勞工有意罷工,必須要先向勞工局聲請勞資爭議調解,要調解不成立,才會再進入下一個階段,就是工會會員過半的投票同意。這個過程中,早就不知道「預告」了多少次。主管機關一定會知道。

最後,邱顯智感嘆,台灣罷工限制重重,還有許多行業,法規直接限制不得罷工,如果細看這些規範,真的可以發現,這些法規不是要讓人可以方便罷工,而是不讓人罷工。在這樣的體系下,去談罷工要預告,再度讓這個不讓人罷工的法體系更加不讓人罷工,實在令人不知道該說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