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期間,很多台商都回台過年,陸委會今 ( 6日 ) 表示,希望台商不僅是回台過年,更希望台商能夠回台投資。為了協助台商因應美中貿易衝突,行政院所核定的「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於本( 10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3 年,陸委會將積極協助宣導並配合辦理相關工作。

針對台商所關切的土地、水、電、人力、稅務與資金等問題,陸委會表示由各部會共同推動相關措施,包括滿足用地需求、充裕產業人力、協助快速融資、穩定供應水電,以及提供稅務專屬服務等等,並由「投資台灣事務所」擔任窗口( 服務專線:02-2311-2031 ),提供客製化單一窗口一條鞭的服務。

陸委會也提到,如果回台投資的台商有企業內部調動或引進陸籍專業人才之額外需求,陸委會將會商經濟部、內政部移民署、勞動部等相關機關,積極提供協助。

此外,對於相關稅務疑義,財政部也已於本年 1 月 31 日發布解釋令,釐清匯回海外資金不用課徵所得稅的態樣,以利台商有所遵循。國稅局也成立專責小組提供個案諮商,希望藉此消除外界誤解及疑慮,增加台商資金回流投資的意願。

為讓台商瞭解財政部之稅務服務,並注意中國大陸自今年起實施個人所得稅新制的相關風險,陸委會已於官網設立專區,歡迎至大陸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 快捷服務的「台商回台投資稅務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