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6)日為農曆初二,行政院釋出好消息!為解決國內低薪問題,今日,行政院核定「公部門主動解決低薪方案」,將針對中央各機關的臨時及派遣人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等,月薪低於新台幣3萬元者調薪。除此之外,行政院更加碼表示,此方案將溯及今年1月1日,期盼公家單位主動加薪能帶動民間企業跟進,提升整體薪資。

行政院表示,此方案適用對象包括中央各機關(含公立學校、公立醫療機構)臨時及派遣人員,及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含公立學校、公立醫療機構)約僱人員。地方政府的臨時及派遣人員則因考量到各地方財政負擔不一,因此不納入強制規範,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是否以其自主預算比照中央做法。 

至於臨時及派遣人員的調薪內容,行政院指出,中央各機關會將所有「平均每月總薪資」低於3萬元者,增加「每月經常性薪資」1,100元(含配合基本工資調整部分;又配合基本工資調整未足1,100元者,補至1,100元止),調整後以「每月總薪資」3萬元為上限,估計將有8,241人受惠。

另外,行政院也表示,若中央各主管機關如依所獲分配經費額度執行上述方案後仍有剩餘經費,則應審酌同類人員實際工作內容及整體薪資結構後,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選定業務類別的臨時及派遣人員薪資,擇優再做合理調增。所需經費約1億8,172萬4千元,將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統籌編列的「婚喪生育、子女教育及低薪配套補助」科目支應。

行政院表示,約僱人員的調薪,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依規定進用約僱人員並以1等僱用者(每月總薪資24,750元),應全面調整改僱為2等(每月總薪資26,654元),並應配合調整工作內容;又,2等僱用者如符合3等所需具備的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條件,各機關得配合工作內容重新檢視及調整,將其改僱為3等(每月總薪資30,863元)。

估計全國有1等約僱180人、2等260人,最多約440人受惠,所需經費約1,724萬元,由各機關年度相關預算科目項下調整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