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行政院今(31)天要公布禁止中央政府機關採購中國資通訊產品,並發布「各機關使用中資產品的原則」,但為慎重起見,將延後至2月份宣布。同時,據悉政院已指定院本部的資安長由政院常務副秘書長宋餘俠擔任,負責推動及監督政院資通安全事務。

政院去年推動「資通安全管理法」完成立法,自今年元旦起實施,但為避免讓公務體系及外界對這項禁止使用原則有所誤解,政院近來慎重討論這項行政命令,且不斷進行文字修正,原本預計1月底發布,但為慎重起見,據官員透露,將延到農曆過年後再公布該原則。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受訪時也說「今天公布的機率不大」。

依規定,「資通安全管理法」今年上路後,中央等各機關都要設資安長,由首長指派副首長或適當人員兼任,實際人選由各部會指定,政院已指定宋餘俠出任資安長。

至於有關政院所擬的「各機關使用陸資產品的原則」,包括民眾個資等資訊可辨識出供特定目的使用,如外交部建置民眾出國資料涉及的軟硬體、衛福部採購雲端系統可能涉及健保個資、交通部所屬單位採購民眾訂車票等軟硬體,以及會影響公共秩序穩定者,例如台電、台水的水電核心系統,這些涉及相關中國品牌者,未來都將以這紙行政命令禁止向中國採購,2月份公布前述原則後,3月份再發布禁止採購中國產品品牌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