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前議長賴進坤父子經營的公司,將一般事業廢棄物充作天然石灰石賣給台泥製成黑心水泥流入市面,5年非法獲利4億多元。檢方查扣財產及不法所得2億多元,今天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花蓮地檢署表示,接獲線報指賴進坤於擔任花蓮縣議會議長期間,經營的玟豪公司向花蓮縣政府申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有異常情形而分案偵辦。

檢方查出,玟豪公司由賴進坤及擔任秀林鄉代表會主席賴俊傑父子兩人為實際負責人,公司分別經營土資場及廢棄物處理場,土資場與台泥公司和平廠簽定契約,提供黏土、矽砂、石灰石等天然原物料。廢棄物處理場與清運業者簽約,負責一般事業廢棄物的清除、處理業務。

賴進坤與賴俊傑為獲取龐大不法利益,竟將廢棄物混充天然原物料供貨以謀取暴利,自民國99年起至104年間,先後向全省各地電鍍業者、科技光電業者及中華紙漿公司收取16萬公噸的無機性污泥事業廢棄物,賺取新台幣2億5000餘萬元廢棄物處理費後,未依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核可的處理流程進行處理,竟將污泥事業廢棄物與廢棄營建土石方混合來掩蓋臭味,利用台泥公司和平廠只檢查進場車輛車斗上方原物料的流程,將事業廢棄物混充天然原物料售予台泥公司。

檢方估計玟豪公司交付給台泥公司的天然原物料中之廢棄物含量高達20%,全數售予台泥製成水泥成品;5年內收取廢棄物清運業者處理費、出售台泥公司的天然原物料費用,合計獲利4億3500萬元。

花蓮地檢署表示,經執行搜索、查扣其送往台泥公司和平廠的廢棄物混合物並檢驗後,台泥公司及花蓮縣政府發現後,已先後與玟豪公司解除契約、駁回其廢棄物處理許可延展申請案,玟豪公司才停止經營。

檢方清查玟豪公司資金流向,查出玟豪公司將其中4億餘元犯罪所得輾轉無償轉予第3人,經法院准予查扣財產後,順利查扣被告及第3人之財產逾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