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於2017年的台灣大學校園潑酸情殺案,張姓兇嫌最終自刎身亡,但被害的台大謝姓研究生,因此遭受嚴重身心創傷,經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考量被害者謝男後續仍要面對龐大的醫療開銷,同意其家屬的申請,補償謝男40萬元。

根據檢方調查,26歲張姓兇嫌疑因感情問題,花費2萬5千元找徵信社跟監密友謝姓男子,並於2017年10月19日晚間10時許,前往台大研一宿舍找謝談判,雙方發生口角後,張持預藏的硫酸潑灑謝男並追砍對方6刀,造成謝男及駱姓同學和女保全3人受傷,張則當場自刎死亡。北檢由於凶嫌張男已身亡,去年5月處分張男不起訴。

被害人謝男經台大醫院數月治療後,已出院返家休養,然而因此事導致身心嚴重受創,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特別商請一名親人曾在八仙塵爆案受傷的社工,對謝男進行心理輔導,希望以被害人家屬的過來人身分及同理心,協助謝走出情殺案陰霾。

謝男目前仍積極復健,並回到校園擔任助教,但因遭潑酸,身體表面積有50%以上燒傷,身體排汗功能也喪失,雙眼因化學灼傷,有白內障重傷害,有1眼僅剩0.02以下視力,造成身體諸多不便,且謝男家庭經濟狀況難以支付後續龐大醫療費用。謝男在犯保協會台北分會協助下,以急迫需要為由,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暫時補償金40萬,北檢考量被害者謝男後續仍要面對龐大的醫療開銷,同意其家屬的申請,補償謝男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