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號翻覆釀18死悲劇,行政院2個月後公布調查報告,但消基會今(3)日出面質疑,意外的發生真相和實質的檢討避重就輕,怒轟「台鐵制度殺人」,並指出列車應比照航空器嚴格標準檢修、考核,更應建立「安全即準時」觀念,捍衛消費者行的安全。

消基會指出,調查報告指稱,事故列車因主風泵異常,司機員行進中持續通聯、嘗試排除異常,進入新馬站前未依規定減速。但列車有8節車廂、4組主風泵,其中2組發車前即已故障,台鐵卻同意派車執行任務,並質疑,司機員二線支援一線、駕駛經驗不足,無法明確診斷故障主因並排除,且調查報告避重就輕,列車事前恐未進行軟、硬體檢查、修復;當司機員發現安全疑慮,也無權拒絕或停駛,並直言「台鐵不能確保行車安全,是造成18名乘客罹難的直接原因,「制度殺人」不能被漠視!

消基會董事長雷立芬表示,台鐵列車異常恐是常態,司機員邊開車邊排除故障也成為理所當然,顯見台鐵欠缺完整行車安全制度,且日本廠商於保固期間未依約提供備料更換,台鐵不積極的作為,應該有人負責,雷立芬指出,司機員與調度員專業知識不足,處理程序或決策有問題不得而知,調查報告並未評估台鐵安全風險。台鐵應建立「安全即準時」的核心價值,落實行車安全機制,讓司機員安心駕駛、消費者安全運輸。

消基會也嚴正呼籲台鐵局應儘速建立「安全即準時」的核心價值,落實行車安全制度,並台鐵提出5點建議:

1.所有車體比照航空器,在出庫前必須定期檢修,備足耗材和重要零件,並經過專人簽名負責。

2.訂定司機員適合擔任駕駛之生理狀況、行車前酒測、藥物副作用等評估標準,以確保乘客第一時間的安全。

3.駕駛及調度員對於列車機械系統運作流程的專業知識必須加強,必要時,行駛路段應配備專業檢修員,可以隨時維修故障列車。

4.萬一不幸發生連續性故障,應速建立司機員、調度員建議停駛或強制停車的準則。

5.司機員行車資歷的考核與代班SOP:對於不同型號的列車均應設定駕駛時數的修習制度,不符合駕駛時數要求,均不能代班。

另外,一旦列車發生連續性故障,應允許司機員、調度員有權建議停駛或強制停車,針對不同車種、車型,也應規定駕駛修習時數標準,不符合者不得代班。

消基會表示,事隔2個多月,台鐵與家屬已在討論賠償,根據消保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因重大過失造成損害,消費者得請求3倍懲罰性賠償金,台鐵有責,應以最大誠意,百日內提出讓亡者安寧、生者安心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