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灣閃靈樂團未獲香港當局發給簽證來港演出,有法律學者認為港方在事件中引用錯誤理據,應該向閃靈主唱林昶佐道歉。

香港歌手何韻詩早前邀請閃靈樂團來港演出,但樂團主唱林昶佐未獲香港入境處發給來港工作簽證,以致上週取消來港。

據報導,入境處在給予林昶佐的信件中,以「須擁特別技能」為由,解釋為何拒發工作簽證。

官方香港電台今天在報導中引述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說,入境處「明顯用了錯的理由做決定」,原因是法庭已於2011年裁定,短時間的樂團表演工作簽證,不適用於要求證明有特殊技能的一般政策。

他說,不排除是個別入境處職員不熟悉早前判例,以致作出這樣的解釋。他認為,入境處應糾正錯誤並向當事人致歉。

他同時擔心入境處有法不依、行政主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