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傳出來台觀光的153名越南旅客,有152名已失聯,今(26)天更傳出失聯越客只有單程機票。對此,內政部移民署解釋,經查「觀宏專案」申請表之應備文件欄位等項目,回程機票並非應備審查文件,但觀光局會要求旅行社將入出境班機於行程表內敘明,未來會加強將回程機票或第三地機票列為入境審核參考。

移民署表示,經查觀宏專案申請表之應備文件欄位等項目,須檢附的資料為行程表、團員名冊(含護照掃描檔)、指定當地國及我國接待旅行社之證明文件等;另觀光局會要求旅行社將入出境班機於行程表內敘明,回程機票並非應備審查文件。

另依據「觀宏專案作業規範」規定,申請人之電子簽證經核准後,應下載列印電子簽證紙本持憑登機及入境我國。該署係依據此規範執行這類旅客的查驗工作。不過,在152名越客失聯事件發生後,會加強將回程機票或第三地機票列為入境審核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