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年前,本魯還在五專時,有個國中眷村同學「浪子回頭」的經歷,就讓本魯感到很勵志。

當時我們北投這裡最大的眷村婦聯三村,聯合了附近的中心新村、大屯、七虎等好幾個小眷村,成立了一個大型外省掛北聯幫,後來的幫主也就是影星胡慧中的老公,讀師大附中的唐重生。眷村幫派之所以樣結盟為北聯幫,就是為了搶占北投這裡傳統的本省掛地盤,如山腳與菜市仔(這兩個幫派只能用台語發音)。

有一次幫派相約械鬥,我這同學也一起被抓去分局,當他跪在國旗跟國父遺像前,赫然發現其他成員只要家裡派個傳令兵或駕駛兵,就能來分局把小孩領走。他的鄰居媽媽在牌桌上,牌友不讓她不來,就差遣還在讀國中的妹妹來領人,這樣警察也放。但他本省籍的媽媽親自來分局領人,卻被同是台灣人的警察罵到哭。

我這同學恍然大悟,原來即使是混幫派,也跟讀軍校一樣,像他這樣爸爸是個被拉伕來台的老芋仔,媽媽又是台灣人,在這種眷村式的環境裡,賤民階級永遠不可能混出什麼名堂來的。從此他改過遷善,發憤苦讀,大學畢業後服役出國,成了這裡浪子回頭的佳話。

台灣為什麼需要非主流媒體?

解嚴30年了,台灣有些職場已經完全開放了,有些則仍有餘毒。至於主流媒體,永遠都還是個眷村式的職場。

以非主流媒體與主流媒體對「十年導演無人問,不舉成名天下知」的鈕承澤「指」導同劇組女工作人員的新聞為例,2018年12月6日《新頭殼》報導〈性侵疑雲!鈕承澤急找律師救援 傳最快下午北檢應訊〉:

「知名導演鈕承澤,遭控訴11月拍攝電影《跑馬》期間,以手指性侵同劇組女工作人員,受害女子昨下午在朋友陪同下向警局報案,在影視圈投下震撼彈。據了解,檢警費盡功夫終於連絡上鈕承澤,他表示,將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何時出面。外傳最快的時間就在今天下午五點,直接到台北地檢署報到。

今年11月下旬,鈕承澤約被害人的長官到鈕家聊天,並提議可帶被害人一起來,本來在場除3人外,還有一堆鈕承澤友人,最後大家先行離開,被害人長官也想離開時,紐還先掛保證『我很尊重女性』,因此最後只剩下鈕承澤及受害女子。

鈕與女子先是正常閒聊,但之後就開始摸被害人的頭及肩膀,脫她衣服,過程粗暴,鈕因不舉,最後用手指性侵她,據驗傷單她下體有多處撕裂傷。律師表示,依目前案情看來,鈕承澤最可能觸犯《刑法》強制性交罪或是乘機性交罪,但不管是哪一罪,都是至少判刑3年以上、10年以下。」

其實鈕承澤以拍戲為名,騷擾甚至性侵劇組裡的女演員或女性工作人員,這也不是第一次。很多鄉民之所以未審先判,認定他「公」器私用,關鍵在於媒體早已報導,2007年鈕承澤自導自演《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時,未先告知就在拍戲現場,強迫柯奐如全裸拍戲,還不斷NG,「情非得已」了4小時以上,柯奐如拍完後跡近崩潰。

後來柯母不知動用了什麼關係,「請」鈕承澤剪掉了這段戲,但大多數鄉民並未特別注意這則「腥聞」。真正讓鄉民認定鈕承澤「必須死」的原因,還是2007年執導《我在墾丁天氣晴》時,在劇中「自肥」,以指導男演員拍戲為名,強吻了女神張鈞甯的脖子。2018年12月6日《新頭殼》報導〈11年前拍戲遭鈕承澤強吻?張鈞甯公開回應了〉:

「知名導演鈕承澤昨日被爆性侵同劇組女性工作人員,被害人已經到警察局報案處理,消息一傳開,鈕承澤過去的黑歷史也一一被翻出,包括11年前拍戲時強吻女星張鈞甯的脖子、逼柯奐如全裸拍床戲等。對此,張鈞甯今(6)日出面回應,她也是看新聞才知道,不適合發表言論。」

主流媒體對外省人的雙重標準

鈕承澤在性侵受害人向警方報案後,警方接連通知2次都未到案,第3次就要開拘票前,12月6日晚上,鈕承澤的委任律師胡原龍才來大安分局請假。胡律師對媒體說:「晚上也屬於夜間,那所以選擇在早上八點半,精神比較好的情況下到分局說明。」

2013年6月,鈕承澤私帶中國籍攝影師曹郁(姚晨之夫),冒名進入左營海軍基地並登艦勘景。被海軍司令部以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第6條第1一款與第10條第1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最重可處5年徒刑。

2014年2月7日,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針對鈕承澤、曹郁提起公訴;鈕承澤已被判刑6月並宣告緩刑2年。這次鈕承澤再犯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強制性交罪;即使法官相信他和被害人是上司和下屬,半推半就下的權勢性交罪,刑期可減低許多。但鈕承澤之前已接受過緩刑,這次法官再給一次緩刑的機率當然大減。

因此被害人驗傷後向婦幼隊報案,過程中鈕承澤多次求饒,甚至願支付一年薪資60萬作和解金,但被受害人拒絕。鈕承澤遲遲不到案,也拒絕媒體受訪,甚至不願現身,鄉民的思維應該大同小異,就是躲家裡和律師沙盤推演,共謀脫罪的策略,這不僅是每個被告應有的權益,當然也是人性自然的反應。

可是主流媒體的用詞卻很不一樣,《蘋果日報》標題是〈鈕承澤今到案 涉性侵自囚2天 警2度傳喚不到〉〈【獨家自囚實錄】鈕承澤36H惶恐踱步菸不離手 拿什麼臉見老母〉。而《中國時報》的標題則是〈鈕承澤捲性侵自囚家中2天李烈嘆出來面對〉。

鈕承澤是眷村裡的將軍族,因此主流媒體特別禮遇,剃光頭防警方驗毒,成了懺悔的證據;躲在家中思考脫罪方法,也可美其名為「自囚」。

同樣也是演藝圈大哥的徐乃麟,出身嘉義偏遠的社團新村,爸爸是老芋仔,在錄影時用「三字經」問候唐從聖,主流媒體可沒有輕輕放過像本魯這種的外省賤民喔!徐乃麟是要在鏡頭前公開道歉,不是像鈕承澤這樣只要鞠個躬不道歉,然後推記者、踢垃圾桶走人這麼簡單。

另一個演藝圈裡的大姊頭,也與本魯一樣是外省賤民的狄鶯,下場比徐乃麟更慘。2018年4月3日《鏡周刊》報導〈【星二代惹禍】被父親孫鵬洗腦 孫安佐迷槍砲想當軍火商〉:

「孫鵬與狄鶯的18歲兒子孫安佐,在美涉嫌揚言恐怖攻擊遭逮捕,很難想像這個才剛成年的孩子,過去在台灣就曾自製火焰噴射器,這次美國警方也在他家中搜出手槍及逾1600顆子彈;據悉,孫鵬在孫安佐小學時就曾提議他將來可以當軍火商,孫安佐也被國中及高中同學爆料,指他在學校偶爾會冒出『我要去你家開槍』的驚悚話語。

由於父親孫鵬本身喜愛生存遊戲打漆彈等刺激活動,也不會限制兒子對槍枝等軍事用品有興趣,孫安佐從小學時期就開始著迷。據了解,過去有媒體記者赴孫家採訪,被11歲的孫安佐拿著類似彈弓還是BB彈之類的玩具瞄準,狄鶯喝斥他放下,他卻完全沒在聽。」

孫安佐是姓「孫」,又是跟著孫鵬玩槍,養子不教父之過,孫安佐出了事,主流媒體應該把焦點鎖定在孫鵬,而不是狄鶯吧?但鄉民們若有興趣,去檢索一下就知道,同樣是外省人,同樣是兒子出事,主流媒體對狄鶯與孫鵬之間有無差別待遇?

又沒功在黨國,搞什麼性侵

當然,鈕承澤不是像徐乃麟或狄鶯那麼出身寒微,一出事就會被主流媒體逼著道歉。不過比起真正的高級外省人,尤其是「功在黨國」那種等級的最高級外省人,鈕承澤這次大禍可免,小災難逃了。

1993年3月,馬英九還擔任法務部長時,調查局發生了一個大醜聞。在民權東路與新生北路口開「喜華士」柏青哥的電玩商人陳金盈(綽號馬沙),去酒店招待調察局四位官員時,因為擔心自己酒量不濟,就找了他的李姓女秘書來擋酒。李女向來有四五瓶洋酒的海量,不料被調查局官員帶來的朋友方姓商人下了藥,三杯後就神智不清。

陳金盈想帶自己的女秘書離開,卻被調查局官員王任謙勸阻,陳金盈一走,方姓商人在包廂裡直接對李女「就地正法」,酒店服務生看見了忙要勸阻,已有醉態的王任謙卻把服務生趕走,還說:「給我三分鐘,我來處理。」

本案爆發後一開始,調查局在壓力下移送本案到地檢署,卻不提方姓商人的名字,也不境管。陳金盈一怒,由民進黨立委顏錦福與黃昭輝在立院開記者會,說王任謙比方姓商人更早一步強姦李女,而且事後還警告陳金盈:「他(方姓商人)的父親功在黨國,玩個台灣女人算什麼?」

「功在黨國」這句話一出,解嚴初期已無法強壓的省籍情結,立刻因此引爆,立委葉菊蘭甚至公開點名說方姓男子是蔣孝勇的妻舅,但也有媒體說方母否認他兒子涉案。

群情激憤下,檢調開始追查,但方姓男子已順利前往加拿大了,王任謙被判一年七個月,法務部長馬英九與調查局長吳東明向全國女性道歉。但對媒體爆料, 影射「功在黨國」的外戚,玩個台灣女人算什麼的這位電玩商人,下場卻比他的女秘書還慘。三年後1996年二二八前夕,陳金盈橫死台北街頭。

十年導演無人問,不舉成名天下知。鈕承澤的出身,雖然比狄鶯或徐乃麟好很多很多,但終究沒有皇家血脈或裙帶,長輩又沒有「功在黨國」,竟然妄想「玩個台灣女人算什麼」,不自量力的傢伙就自作自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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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1993年3月17日《中國時報》7版報導,調查局幹員包庇方敦泄,在KTV強姦電玩商陳金盈的秘書李女,還警告:「他父親功在黨國,玩個台灣女人算什麼?」    圖:管仁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