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孤鳥議員蔣月惠去年七月因公勇路強拆爭議,過程中咬傷一名女警,她在臉書貼出屏東地檢署發出要5日到案的「妨害公務」案傳票。蔣月惠表示,因收到傳票時已是6日,到案日期已過,今天(7日)一早打電話問屏檢,檢方同意更改時間為本月26日開庭。
蔣月惠表示,事發當時的狀況很亂,遭警方強力阻擋再進入公勇路強遷會場,不想閙事的他身為議員為住戶爭權益,想不顧警方阻擋欲進入,接著竟遭警方拉扯、壓制,過程中打到一名陳姓女警員頭部,或咬到張姓女警右手臂。蔣表示,「事情發生了,現在就是面對它,處理它而已,沒什麼好怕的」。
屏東警分局表示,咬女警一案,警方當時在事發後就有發新聞稿指明將蔣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移送。因妨害公務是公訴罪,警方若不移送,絕對會被議論。就算警方真不移送,屏檢也要基於公訴職權主動偵辦。
警方也表示,事發後,蔣曾透過警方要求公開向被咬傷女警等致歉,但被咬傷女警發現網路上當時一堆挺蔣的聲浪起來,讓依法執勤的女警覺得委屈,也不願面對媒體,且其家屬只願接受私下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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