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人士劉興聯和顏克芬向台灣申請庇護,滯留桃園機場已長達70天。對此,大陸委員會今(5)日說明指出,該會在第一時間即派員前往探視,至今已有3次之多,由於兩人向政府提出庇護及短暫入境之訴求,卻迄未能提供明確受迫害事證,亦未符合現行政治考量在台專案長期居留或短期入境停留等申請條件,致未能獲主管機關同意入境,目前由移民署國境同仁每日24小時輪班對他們的身體狀況、生活所需提供必要協助,至於未來處理方案將採多層次考量,並在尊重當事人意願下溝通解決。

陸委會強調,  劉興聯、顏克芬是於今年9月27日搭乘華航CI-838班機從泰國過境台灣,目的地為中國,但兩人未依原訂時間登機,滯留桃園機場,該會當晚7點接獲移民署通報後,次日(9/28)即會同移民署派員赴桃機與當事人會面,瞭解相關情況,之後,於9月29日、11月29日也再赴機場聽取他們的訴求、關懷其身體狀況,並溝通可行之處理方向, 有媒體報導陸委會10月中旬始派員至桃機關切,且未有任何作為即離開,與事實不符。

陸委會也解釋,劉、顏二人向政府提出庇護及短暫入境之訴求,卻迄未能提供明確受迫害事證,亦未符合現行政治考量在台專案長期居留或短期入境停留等入境申請條件,致未能獲主管機關同意入境,陸委會及移民署除了協請外交部透過駐外館處查證他們向第三國申請政治庇護情形外,至今亦已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多次會議,查證相關訊息,尋求妥適處理方案,現由移民署國境同仁每日24小時輪班對他們的身體狀況、生活所需提供必要協助。

陸委會指出,  我國難民機制雖尚未完備,惟人權是普世價值,政府相關機關在處理該案的過程中,會保障兩人在過境期間的安全,並整體考量國際慣例、我方相關法律規範、過往處理案例、人權保障及國際視聽等層面,並在尊重當事人意願下,溝通未來的處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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