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上周預告108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計劃把離岸風電調降躉購費率由今年5.8元降至5.1元,引發國內外開發商紛紛反彈。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TRENA)今天發聲明稿指,關於能源問題的三核公投案通過後,台灣需要積極發展再生能源的使命更顯重要,躉購費率如大幅下降,令業者受到衝擊,不利推動能源發展。
TRENA表示,太陽光電100KW以下的降幅超過10%,明顯不利政府正在積極推動的社區型公民電廠發展,針對陸域小型風力發電的降幅更高達近百分之二十二,完全扼殺了本土小型風機風力發電發展的空間,也與政府積極發展分散式能源的目標背道而馳。
聲明稿提及,以國際費率降幅為依據訂定台灣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並不合理,其他國家的產業環境以及交易、建置成本與台灣不同,何況台灣目前仍在起步階段。中國的太陽光電模組在國際上大幅傾銷,加上中國政府的關稅補貼,已經嚴重打擊台灣光電模組廠的生存空間,政府應該祭出相關配套拯救台灣光電模組產業鏈。
TRENA在聲明稿中提出了數項建議,建議經濟部在月底的聽證會前,提供完整的各項費率審定參數指標數值;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用,應參考國際太陽光電模組回收的計量,以重量為計算基準。
另外,針對離岸風電「以每年3,600滿發小時作為預算管制量,每年售電量超過此一時數後,改以簽約當年度之迴避成本躉購。」,該措施有違政府積極發展再生能源的進程,建議在再生能源發電量佔比未達全國發電總量的百分之二十前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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