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9)日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報告「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工作檢討」,對於公投成案時間僅有1個月,副主委陳朝建在會後記者會中指出,建議比照世界各國公投成案需要4個月以上;另針對公投綁大選的部份,中選會也擬修法將「應」改成「得」,讓公投不一定要跟選舉掛勾,至於修法時程是否趕得上2020總統大選時程,陳朝建則表示,要視立法院的修法進度而定。

今年九合一選舉投票日出現排隊長龍及邊開票邊投票等亂象,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轉述,不僅行政院長賴清德在院會中痛批中選會引發嚴重民怨,也要求中選會應在一個月內檢討這次選務作業,另外,該修法的部份就要修。

根據最新修正的公投法第23條,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導致九合一大選有10個公投案陸續擠在一個月前成案,讓選務時程相當緊迫。

中選會選務處長謝美玲指出,近期將召開全國選務工作檢討會議,並朝調降每一投票選舉人數、增設投票所、研議改善投開票作業流程、強化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訓練,以及研修公投法,合理調整公投舉行時間。

對此,陳朝建表示,現行是「應」同時舉行,改成「得」就有彈性,但他不願明白說出公投案是否在修法後就可以和選舉脫勾等話語,只說這樣修法比較可以維持彈性,執行上也可以避免這次發生的問題。

至於公投成案的合理時間,陳朝建也說,各國多半是四個月,現行是一個月緩衝,拉長合理時間,強調四個月以上有其必要。至於賴清德要求研議電子投票,陳朝建表示,會依照賴揆裁示研擬,但是,世界各國對於電子投票的作法都不相同,技術上要考慮資安風險,而且除了法規、技術的可行性之外,也要考慮財務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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