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科技公司一案違約破局,上萬名投資人遭坑殺,樂陞科技董事長許金龍等十人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遭起訴,日前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許金龍處1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並追徵沒收7.4億元犯罪所得。今(29)日高等法院二審改判許金龍12年、併科罰金1億元,並宣告沒收12.1億。另外准許金龍2億元交保。

樂陞科技2016年中宣布,資本額達5000萬的「百尺竿頭」公司要砸48.6億元以每股128元收購樂陞股票,樂陞股價最高漲至每股115.5元,但百尺竿頭公司最終違約不交割,也成為台灣證券交易史上首宗公開收購違約交割案件,樂陞市值因此蒸發逾183億元,去年10月中下櫃,估計上萬投資人遭到坑殺。

除此之外,這場由樂陞科技董事長許金龍一手主導證券詐欺大騙局,還找上了國票百億案大盜楊瑞仁協助炒股,以人頭公司低價認購樂陞股票套利。高等法院審理時,許數度訴泣訴喊冤未犯罪,表示起訴時說他拿40億,但北院判決寫我拿7億,這是非常大的誤會,聲稱自己1毛錢都沒有拿,也沒有損害公司,同時在法院中多次上演哭泣戲碼,強調一心只為樂陞。

高等法院認定許金龍言論屬卸責之詞,今依5次非法私募等6罪,改判判許金龍12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並宣告沒收12.1億,可以3年為期以服勞役代替,另准以2億元交保,但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天晚8至9時須到轄區報到,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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