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今 (15) 日表示,香港當局應撤銷對九位2014年「雨傘運動」非暴力示威領袖的控罪。這九人將於20181119日在區域法院受審

佔中示威活動發生在2014928日至1215日之間。人權觀察表示,港府的鎮壓和後續檢控侵犯了和平集會、結社與言論自由權,這些權利均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該公約適用於香港。

「這九人的行動僅在和平施壓港府履行義務,讓香港市民享有真正民主,」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對他們的檢控令人擔憂香港當局企圖將法庭政治化。」

被告包括雨傘運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牧師,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社運人士黃浩銘,前學生領袖張秀賢、鍾耀華以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他們被控罪名不一,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其中三位運動發起人還外加一條「串謀作出公眾妨擾」。這九人皆可能被判處七年以下徒刑。

因參加雨傘運動被檢控的示威者共約200人,其中數十人被定罪判刑,罪名包括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和普通襲擊。三名學生領袖,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也因在雨傘運動中帶領非暴力靜坐行動而於2016以非法集結和煽惑等罪名被定罪判刑周永康被判處監禁三星期、緩刑一年;黃之鋒和羅冠聰則分別被判處社會服務令80小時和120小時。

人權觀察說,雨傘運動以後,香港和中國政府日益限制公民自由,將抗爭參與者邊緣化。

2016年起,港府褫奪了六名當選立法會議員的議席,並取消多名人士的參選資格。當局的理由是,他們推動香港獨立或「自決」,而倡導這種理念的行為「不符合」香港實質憲法《基本法》。今年9月,港府並以前所未見的方式,下令禁止主張獨立的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稱之為消除「國家安全實際威脅」的「預防性措施」。

人權觀察指出,對泛民主派領袖的政治檢控近來有所增加,包括針對民選議員在立法會的和平言論亦有報導稱多位泛民政黨成員及家屬曾遭大陸當局騷擾。

人權觀察認為,香港的「一國兩制」安排原本保障港府在外交與國防事務之外享有「高度自治」,但現已逐漸傾圮。今年3月,雨傘運動發起人、法律學者戴耀廷遭到香港和大陸當局有計劃的抹黑。大陸當局將戴耀廷關於香港可能獨立的假設性論點視同「威脅國家安全」。

今年8月,中國外交部官員要求香港外國記者會取消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演講活動。該會拒絕北京要求後,港府即無故拒絕續簽該會副主席的工作簽證。此外,香港正準備引進國歌法,凡是「侮辱」中國國歌者可被刑事檢控,判處三年以下徒刑。

「香港當局日益壓制有關香港政治狀況和前途的討論,」理查森說。「所有關注香港法治的人士應施壓港府撤銷對雨傘運動領袖的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