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昨日邀請相關機關至深澳電廠預定地做最後現勘,確認現場無進行開發行為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24)天正式公告廢止深澳燃煤電廠民國95年的環評審查結論及日前的環差案審查結論,未來開發單位若要在該地進行開發,必須依法再提環評送環保署審查。

行政院長賴清德在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觀塘案環差過關後,11日在立法院答詢時宣布停建深澳電廠,環保署上週五收到經濟部轉送台電公司申請的廢止深澳電廠環評申請,昨天上午邀請經濟部、能源局、台電、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國營會等相關機關至預定地現勘,確認現場無進行開發行為,今天公告廢止深澳環評。

民國95年深澳電廠環評通過審查,但未開發,去年重啟此一計畫,今年6月28日通過環差審查,引起軒然大波,10月11日行政院長賴清德在立法院答詢時宣布停建深澳電廠後,環保署於10月18日收到經濟部轉送台灣電力申請廢止「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一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變更審查結論」。

根據環評法相關規定,環保署公告深澳案環評廢止之後,此案告終。日後深澳如果有開發行為,必須以全新的環評案送環評大會審查。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停建深澳電廠的後續要做的事情很多,目前處於盤點內部相關作業階段,包括已進行中的行政作業或已結束的作業等,終止作業流程約需1至2個月時間完成,之後會簽報至台電董事會通過,然而10月份的董事會已開完,因此得等到11月經董事會通過,最慢一定會在今年底前完成停建深澳電廠的內部行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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