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24日進行縣市首長選舉,同時將舉行至少9項公投勞動部過去僅認定選舉日為國定假日,今年大選年出現「能投公投但不能選舉」的民眾,人數多達60萬。為此,勞動部今天表示,將透過解釋令或函釋把公投日指定為應放假之日,目前正在法制作業當中。

過去勞動部曾發出解釋令,認定選舉罷免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具投票權的勞工可放假一日,如果上班雇主則應給加倍工資。

不過,今年公投法投票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將出現有60萬人具有公投權,但不具有選舉權,這群人依照現行規定,將不能放假一天,上班也無法加倍工資。

為了解決這項問題,勞動部今天表示,將透過令釋把公投日指定為「應放假之日」,目前正在法制作業當中。等勞動部正式公告後,今年11月24日具有選舉權或公投權其中之一的勞工,都可放假一天,雇主則應給予上班者加倍工資。

依《勞基法》規定,選舉投票日等若由勞動部指定為國定假日,勞工放假一天、僱主薪資須照給;若僱主徵得勞工同意上班,須給雙倍薪資,且不得妨礙勞工投票。若當天僱主招募臨時人力,依法時薪至少要280元起跳,才不會違法。 

下月將舉行的選舉包括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代表、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及村(里)長。

9項公投包括國民黨提出的反空污公投、反深澳公投、反核食公投、東京奧運正名公投、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愛家三公投及挺同二公投。若「以核養綠」公投補件成功且審核通過,下月將多達10項公投和選舉一起舉行,民眾最多可領到15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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