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姚文智今(18)日刊登廣告強調將依國徽國旗法精神禁掛五星旗。他還說,「或許大家看到法務部認為這是言論自由的問題,那我不同意」;「言論自由的層次有非常的多,但是國家的對等尊嚴也是一個原則。」
姚文智今日在報紙刊登「台北喜樂城,告別五星旗」大幅廣告指出,「我當市長第一天就禁絕五星旗,還給首都乾淨的天空。」他主張依據現行「國徽國旗法」的精神,落實執行「遇有外國政府禁止或限制我國國旗在其國境內使用者,基於對等尊嚴原則,應限制該國國旗不得於我國國境內使用」。
姚文智今日召開記者會後主動表示,在他主張台北市未來應該要禁絕五星旗後,昨天看到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說「我們是作夢的人在說夢話」。姚說,這種霸權國家,高高在上,頤指氣使,視台灣人民追求自由民主平等的決心如敝屐的態度,「我們嚴重表達抗議」。
姚文智說,他登了登了一個廣告,「未來我當選市長,12月25日當天開始,台北市在街頭上不應該在有耀武揚威、滋擾大眾的五星旗」。這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是個國家對等尊嚴的問題,姚文智根據「國徽國旗法」第9條、第15條的精神,認為當兩國國旗並置時候,旗竿、旗幅以及長度、左右都有相當規定,可見這樣的精神,在中國不准插設台灣國旗的時候,台灣也沒有理由任中國五星旗在這裡飄揚。「在市長管得到的地方,中國的五星旗,不准在這裡飛揚」,這是對等、尊嚴問題,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
不過,媒體質疑引用國徽國旗法來管制五星旗似有錯誤,作為市長有什麼特殊的權力,不准人民去拿別的國家的國旗?姚文智說,權力基礎就在國徽國旗法的立法精神。當然也可以修法之後來處理,但還沒修法之前,立法的精神可以透過台北市警察局對於相關作業規範的執行要點來調整就可以。
媒體追問,如果國徽國旗法已經授權可以禁絕五星旗,那蔡政府現在是不是違法?姚文智說,「台北市街道的五星旗是台北市在管,蔡政府沒有違法」。
姚文智接著說,「蔡政府有一部份對法律的解釋,或許大家看到法務部認為這是言論自由的問題,那我不同意;我不認為言論自由的層次有非常的多,但是國家的對等尊嚴也是一個原則。」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相關規定如下:
第 9 條:國旗與外國旗並用時,旗幅之大小,及旗桿之長短,須相等。本國旗居外國旗之右,外國旗居本國旗之左,交叉懸掛時,國旗旗桿居上。
國旗與其他旗幟並用時,準用前項規定。
第 15 條:駐外使領館,海軍艦隊,暨船舶之升降或懸掛國旗,依本法規定辦理。並依國際慣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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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智刊登禁掛五星旗廣告 圖:姚文智競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