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今 (12)日宣布深澳燃電廠停建,並指出「深澳電廠案是朱市長在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拍板定案」,新北市府下午重申「請賴院長趕快回去查公文,因為深澳電廠案從計劃核定、環評通過、公告,到編列預算,都是在蘇貞昌院長任內,不要亂推。」

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貞昌先前就曾指深澳電廠「是朱市長在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拍板定案」,當時新北市府、朱立倫都一再書面或親自反駁,指全案是蘇貞昌擔任閣揆時拍板。賴揆今天仍指全案是朱在副閣揆任內拍板,新北市府下午即發布新聞稿,提出兩點說明。

一、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也就是拆舊廠蓋新廠,是在民國94年,民進黨執政時,由行政院會通過,95年通過環評,當時的行政院長是蘇貞昌,96年電廠除役。賴院長所謂99年 3月召開的會議,是節能減碳推行委員會議,是針對當時「既有」火力機組,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所召開,深澳電廠早在3年前,就已經不再發電,根本不在會議討論範圍,會議內容,也完全沒有涉及新電廠的審核,何來所謂核定。

二、深澳電廠是在民國94年,民進黨執政時,通過計畫,95年通過環評後開始執行,但在民國103年國民黨執政時期,因卸煤碼頭位置引發爭議,決定暫緩整個計畫,直到106年,民進黨執政後,於當年10月再度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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