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公司前董事陳瑞禮涉違證交法遭境管;日前他向法院聲請解除16天,而經高院近日裁定,代價是提出5000萬元保證金及夫妻名下的5000張富味鄉股票。

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指出,聲請意旨提到,中國防城港富味鄉油脂食品有限公司邀請陳瑞禮於10月間,參與產銷整合會議,因為廠房及機組設備的建置,均由陳瑞禮負責主持及調度,沒有其他人可以替代。而陳瑞禮提到,他有親臨現場給予即時指導、調整設備及物料反應的必要,而且自己尚有年邁母親需照顧,無逃亡海外的可能。

由於陳瑞禮自偵查以來,曾為中國建廠事宜多次出國處理相關事宜,並於事務處理完畢後均能遵期返國,因此法院在審理後准許聲請,予以解除境管。

至於陳瑞禮涉犯證券交易法背信罪,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部分,全案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