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藝人范冰冰逃漏稅被罰繳人民幣逾8億元。陸媒表示,應該獎賞舉報事件的著名央視名嘴崔永元,按官方規定,崔永元可獲2萬元至10萬元(新台幣約9萬至45.3萬元)。
紅網報導,范冰冰逃漏稅一事已水落石出,但稅務機關不能就此「收官」,為維護稅法嚴肅性,應該要獎勵崔永元,也是這堂普法課中的應有之義。
報導指出,今年5月底至6月初,崔永元在微博爆料范冰冰涉嫌利用「陰陽合同」偷逃稅,且附上相關合約影本,印有范冰冰的名字。
報導也說,稅務機關6月初接到「群眾舉報」後啟動調查,崔永元的微博爆料圖文並茂,崔隨後亦配合稅務機關的調查,屬於實名舉報。根據有關規定,作為案件舉報人的崔永元,應當受稅務機關的獎勵。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相關辦法顯示,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億元以上的,給予10萬元以下獎金。因此,崔永元舉報范冰冰可獲得2萬元至10萬元的獎勵。
崔永元舉報「陰陽合同」一事,原是為了「報私仇」。因馮小剛2003年拍攝的電影《手機》,鬧出的了一系列烏龍,導致崔永元飽受流言蜚語。今年5月初,該片要拍續集,並由范冰冰擔任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