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為了圖方便,經常會將自己的汽、機車暫時停放在違規區,偶爾會招來民眾檢舉或警察開單;但倘若是警察違規,又該怎麼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警備車在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得不受限制。

民眾張先生今 (27) 日上午路過捷運101站1號出口,在過馬路之時,卻發現有一輛警用巡邏機車大喇喇直接打橫停放在斑馬線上,而值勤的員警在旁邊取締黃線停車的計程車,結果過馬路的民眾都必須繞到斑馬線兩邊來行走,民眾認為員警此舉太超過,完全不顧行人的權益與民眾觀感。

台北市警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警察在執行勤務的時候,臨時停放警備車的地點是不受限制的,若是遇警員在未執勤狀況下違規停車,可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一輛警用巡邏機車大喇喇直接停放在斑馬線上,結果過馬路的民眾都必須繞到斑馬線兩邊來行走。   圖 : 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