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於9月初預告「大陸人民入台許可辦法」修正,重點是縮短健檢醫美證件效期及統一律定同行、隨行規定由從6個月為3個月、放寬大陸配偶親屬來台短期探親資格、提升無戶籍國民及派駐台灣港澳官員之家庭團聚權等。但其中也提到身分機敏者、邀請單位申請入台需接受審查,更追加曾任大陸黨政軍公職者,可直接拒絕入境,被外界指稱是為了反擊大陸對台胞發放居住證的策略。不過,俟60天預告期結束後,還得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後,才會正式施行。 

對此,移民署強調,其實去年就預告過修正,今年二度預告是因為增加大陸配偶權益的放寬,包括第23條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進入台灣地區短期探親的範圍,從台灣地區人民之三親等內血親,增加「及其配偶」和原先為經許可團聚並懷孕七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二個月未滿者之父母,再追加「或為經許可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者之二親等內血親及其配偶」。 

而針對追加限縮大陸曾任黨政軍人士來台的質疑,移民署解釋,在實務上,「現任、曾任」黨政軍本來就在管制中,只要事實足以認定危及國家安全,原本也就可以許可,這次修正「基本上是文字的修正明確化」,而且,在實務上「現任、曾任」黨政軍本來就能禁止入境,結果大家「只看到限縮,沒看到放寬!」 

至於醫美健檢許可證效期修正要縮短為3個月,移民署解釋,部分大陸人士用健檢醫美許可證來台從事性交易跟詐欺,為了加強管理、防止台人遭詐騙才特意修正,但證效調整為3個月比照觀光辦法,可能入境15天的天數並沒有改變,事實上,真正來台接受健檢醫美的大陸人都僅停留1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