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資政陳博志昨天批評,國發會制定的「新經濟移民法」針對未來大專僑外生畢業後留台工作5年、高中職僑外生則預計留台工作7年後,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這可能會導致「賣文憑」的學校,將來「賣身分證」。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今( 26)日受訪時澄清,從沒有說過來台的新南向學生就可以拿到身分證,新經濟移民法中所指的是申請永久居留權

Kolas上午陪同賴清德出席「2018科技論壇」 前受訪指出,「賣身分證」的說法太扭曲,新經濟移民法草擬的原意也從來沒說過到台灣學習的新南向學生就可以拿到身分證,希望這也不是陳博志的本意。

Kolas進一步說明,依新經濟移民法的草案所說的是永久居留權,相關配套有3大前提,盼能廣納各國人才。第一、台灣雇主有明確需求,台灣要有勞動力需求;第二、新南向學生要取得相關專業證照;第三、必須在台灣居留超過5年或是7年,才可以申請取得居留權,而非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