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財產爭到親身女兒都告!美麗華世家紛爭不斷,美麗華百樂園創辦人黃固榮二房李貴美,為了分得遺產,向黃固榮的所有繼承人提告,連他自己的三個親生女兒也一起告。
根據媒體披露,李貴美主張,晚年臥病在床的黃固榮基於履行「道德上義務」,2014年在新光醫院病房內,在二房李貴美及女兒面前簽下贈與契約,同意將5000萬元現金,及一筆價值3000萬元的土地,送給李貴美,結果11天後,大房黃陳富美及兒子黃憲文找來律師及見證人,另立代筆遺囑,撤銷給李貴美的贈與契約。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講到贈與時,黃固榮曾問李貴美這筆錢「夠不夠用,看要不要多給」,顯示黃在意識清楚下簽字,且黃固榮立遺囑撤銷贈與時,沒通知李貴美,故判遺囑無效,判李貴美有權分產。
大房陳富美再上訴到高等法院,高等法院認為,黃固榮簽贈與契約時並沒有公證,且黃固榮生前每月給李貴美生活費10萬元,李貴美住在獨棟別墅,無生活陷於困難之情形。法官也認為,李貴美妨害黃固榮與配偶黃陳富美婚姻,違背善良風俗,判大房勝訴,免付錢,全案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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