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研議,希望透過現有的ETC資訊,進行科技執法抓超速。今年(2018)5月時發函詢問法務部意見,日前收到該部會答覆說,使用ETC取締超速可能有違法疑慮,還需評估後決定是否執行。

根據法務部回覆,使用ETC個資取締超速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且最初民眾申辦ETC時的認知為何,這些高公局都尚需釐清,否則不宜貿然使用ETC做執法依據。另外,《個人資料保護法》也有規定,公務機關對於個資的利用,應與蒐集目的相符。除非關乎國安維護或為了增進公共利益,使用ETC執法的必要性仍有疑慮。法務部表示,期盼交通部能研議更不侵害民眾的方法。

收到法務部回文後,高公局表示將啟用局內評估作業,會釐清相關爭議,並與執法單位開會討論。目前仍是以ETC做為科技執法的研究方向,等釐清相關爭議後,會再提報給交通部,由部裡做最後決定。